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马厂塬遗址
一、地理位置
马厂塬遗址位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边墙村,地理坐标位置:东经102º85′065″~102°86′176″,北纬36°32′400″~36°32′957″。海拔高度高度1720~1810米之间。遗址东邻马场垣乡团结村,南接川口镇边墙村,西距民和县城约8公里,北邻湟水,兰西高速公路由东向西绕遗址北侧穿越而过。遗址地处湟水下游南岸的河谷地带,湟水南岸二级阶地前缘。与湟水北岸甘肃省红古区海石湾及兰青铁路隔河相望。该遗址因水土流失和河流的冲刷,石头沟将遗址分割为五个自然台地,为了便于研究和保护,人为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区域。遗址分为居住地和墓葬地两部分。居住地在村庄的北部、西北部一带,墓葬地则在村内村北及村西地区。属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的大型聚落遗址和墓地。
二、历史沿革
1923年由瑞典学者安特生首次发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文物普查中又进行了详细调查、测绘,因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而成为马厂类型的命名地。是研究青海东部新石器时代晚期和青铜时代文化关系的重要遗址。遗址总面积约182500平方米。从居住地的文化堆积及墓葬地中出土的随葬品分析,该遗址文化遗存以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齐家文化居住遗址为主,还包括有马家窑类型、马厂类型、齐家文化、辛店文化和唐汪式陶器等多种文化遗存和辛店文化石棺墓地。文化堆积0.15~3米。遗址断面暴露有灰坑,地面散布有大量陶片,马厂类型有蛙纹、圆圈纹泥质彩陶壶和彩陶罐、双耳盆、夹沙红陶盆、罐、瓮等;齐家文化有泥质红陶罐、双大耳罐、折肩蓝纹壶;辛店文化有夹沙红陶罐、绳纹罐、鬲、豆、盆、瓮及彩陶壶、罐等,彩陶纹饰有双钩羊角形纹、连续回纹、S形纹、太阳形纹;唐汪式陶器有涡纹彩陶壶、夹沙红陶罐等。还采集到石斧、石刀、骨针等生产、生活器物。
1937年,北京燕京大学组织西北考察团,到该遗址进行考察。1943年,安特生著《中国史前时期研究》(英文)发表,书中介绍了马厂塬遗址的内涵。1947年我国著名考古学家裴文中先生对该遗址进行了调查,进一步确定了遗址的文化性质,1948年,裴文中先生根据1947年在湟水流域的调查资料,发表《史前时期的西北》和《中国史前考古学报告》,介绍了马厂塬遗址的相关情况,1949年,裴文中先生再一次到该遗址调查。1956年8月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5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志敏先生对该遗址进行了调查。1974年12月,西北大学历史学考古研究室王世和先生带领考古专业到马厂塬遗址进行调查。1975年6月,北京大学学生张柏、何明、等七人,对遗址进行了调查。1976年以后,省、地、县考古专业人员对该遗址又进行了多次调查,并征集到各类文物50多件。1982、1986年的两次全省文物普查时,对该遗址又进行了复查,并在《青海考古记实》一书中,张德荣撰写的《民和考古调查记》一文中进行过介绍。1987年7月12日,县博物馆对该遗址竖立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1988年1月13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1年10月,在(乙)区,发现了一件特别珍贵的马厂类型雕塑狗的彩陶壶。
1997年,省、县文物工作者对该遗址初步划定了保护范围。2000年,青海省文物考古所和县博物馆,为配合“马平”高速公路建设,成立了“民和马厂塬遗址考古勘探组”对该遗址进行考古勘探,并完成了《民和马厂塬遗址考古勘探工作报告》,最后“马平”高速公路绕道而行。重要的是在这次调查勘探工作中,发现了马家窑文化马家窑类型平行条纹彩陶片,从而丰富了该遗址的文化内涵。2000年4月,该遗址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全国大遗址保护展示体系建设规划项目,作为重要的古文化遗址加以保护。2005年3月该遗址的保护记录档案全部完成。2005年12月,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到该遗址进行考察。
三、价值评估
马厂塬遗址是一处新石器至青铜时代文化并存的古遗址和墓地,在中国考古学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我国著名史学家尹达先生在《中国新石器时代》一书中说:“中国近代考古学还是由于二十年代初河南仰韶和青海民和马厂塬等地的考古发现,而正式步入它的里程”。1923年,瑞典学者安特生在青海民和马厂塬遗址调查时发现了古文化遗址和墓葬,并首次命名马厂的考古学文化,著有《甘肃考古记》一书,向国内外介绍了马厂塬遗址的重要发现,由此马厂塬遗址以其独特的古文化内涵成为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的命名地而闻名于世。由于该遗址文化内涵丰富,有马家窑文化马家窑类型、马厂类型、齐家文化、辛店文化和唐汪式陶器五种不同文化类型的遗址,而且其延续时间之长、文化堆积之后均居于青海地区史前各遗址之首。此外,该遗址既有古代聚落遗址,又有墓地,所以对研究黄河上游古代先民生产、生活条件、居住方式、自然环境、地理气候、社会形态、经济结构、丧葬习俗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也是研究黄河上游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各文化内涵之间关系和史前文化序列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四、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东以边墙小学西面围墙为界,南至边墙村清真寺南边从西向东流的小水渠为界,西以东垣村四社、五社之东的石头沟为界,北面以边墙小学以北台地的北台沿根部向西延伸到湟水河岸南边为界,其中甲区和丙区为重点保护区,其余地区为一般保护区。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边墙小学东面围墙为界,南至东垣村到边墙村的乡间公路为界,西至石头沟以西,东垣村四社、五社村民庄廓为界,北至兰青高速公路南侧及以西湟水河南岸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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